一、进场要求:
(1)施工前,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,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,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。
(2)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、正确佩戴安全帽、安全带等。
(3)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。
(4)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章制度。
二、现场用电要求:
(1)进入施工现场的电箱必须符合规范,并配备专职电工,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》JGJ46-2005标准。(2)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、电焊机、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,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,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,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。
(2)所有移动电具,都须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,电线无破损,插头插座须完整,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。
三、现场气割、电焊要求:
(1)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,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。
(2)电焊,气割,严格遵守“十不烧”规程操作。 氧气瓶与乙炔瓶在焊、割作业时,其使用距离应大于5m,作业范围内有无易燃、易爆物,如果有应做好安全隔离措施,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。
(3)焊工必须持证上岗、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,不准进行焊割作业。
(4)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、冷却层、隔热设备的部位,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,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前,不准进行焊割。
(5)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,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,不准进行焊割。
(6)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,不准进行焊割。
(7)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,在没弄清有无险情,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,不准进行焊割。
(8)现场气割、焊接作业时,在其作业区域5m范围内,按照规范要求放置消防灭火器材。